张忠、陈爱萍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41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2-11743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张忠、陈爱萍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41号 发布日期: 2022年04月26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2第41号
张忠、陈爱萍因保管不善,将嘉鱼县鱼岳镇球场小区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(房产证号:00013653号、房屋建筑面积:134.96平方米,土地证号:嘉国用(2012)第22451537号、土地分摊面积:19.11平方米、土地使用期限:2025年05月12日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张忠、陈爱萍、
2022年04月26日